有人可能听说战场上禁止向伞兵射击,因此感到十分疑惑,实际上并非是禁止向伞兵射击,而是禁止向跳伞的飞行员射击,这两者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而且这个规矩也是在1977才被明文确立的。
伞兵也就是空降兵,一般来说都是去完成远距离奔袭、纵深攻击、快速部署等任务,二战经典电视剧《兄弟连》中,温特斯上尉就说过一句经典的台词,“我们是伞兵,本来就是被包围的”,这也体现出了伞兵的危险系数。
在空降过程中的伞兵对地面武装的威胁基本为0,而如果伞兵跳伞的地方有敌人的防空火力,那么这无疑等于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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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一般空降肯定会选择没有敌方军队部署或相对军事力量薄弱的地方进行,谁也不愿意当活靶子。
那么为什么说禁止向跳伞飞行员射击呢?我们来看跳伞飞行员与伞兵的区别,飞行员的武器其实就是飞机,当飞行员离开飞机,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武器,基本上等于缴械状态;而伞兵则是要落地进行战斗的,所以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射击缴械的士兵这明显不符合人道主义。
因此,在1977年6月10日《日内瓦公约》签订了两项附加议定书,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
一、从遇难飞机上跳伞的任何人,在其降落中,均不应成为攻击的对象。
二、从遇难飞机跳伞降落的人,在落在敌方所控制的领土的地面时,除显然表现其从事敌对行为外,在成为攻击的对象前,应有投降的机会。
三、空运部队不受本条的保护。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大家没有认识到培养一个飞行员的困难性,因此,飞行员在跳伞之后经常被射杀,后来各国的飞行员都是越打越少,慢慢地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飞行员跳伞之后抓活的。
为什么要抓活的飞行员呢?其实原因很简单,第一,飞行员的培养难度远高于其他兵种,因此他的价值也就更高,抓到一个活的飞行员,那么手上就会有更高的筹码;第二,抓了对方的飞行员,可以用来交换被俘的飞行员;第三,一个死了的飞行员和普通士兵没有区别,因此,为了利益最大化,除非不得已,那么抓活的飞行员更符合利益。
不过也有例外存在,比如二战的日本军队就经常射杀盟军的跳伞飞行员及医疗兵,虽然《日内瓦公约》的附加议定书是1977年签订的,但是《日内瓦公约》早在1864年就出现了,只不过军国主义的日本完全无视了公约内容,大规模杀害战俘的行为都如同家常便饭。
近代也出现过射杀跳伞飞行员的事件,2015年11月24日,俄罗斯的一架SU-24战斗机在执行反恐任务时被土耳其的F16战机击落,两名飞行员跳伞逃生,结果其中一名跳伞飞行员被闻讯而来的大量伊斯兰恐怖分子在空中射杀,引发国际舆论广泛关注。
基本上目前能干出射杀跳伞飞行员的事儿,也只有恐怖分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