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行者 三剑客
三剑客 题图/大唐
逐月被很多战友称之为“小自主”。
的确,如果对比二者之间的理念、机制、标准等,你会发现逐月在很多方面都能看到自主择业的影子。
但是对于逐月,大家的获得感却不同:对于一些军官来说,感觉标准似乎变了。但是对于士兵来说,则多了一个选择。
剑客认为,之所以士兵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高,除了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这个安置方式上,士兵和军官一个样了。
虽然具体标准不一样,差距也大。
但是至少在机会和方式上,士兵和军官实现了统一。
让这种退役方式实现了军官士兵的统一化,不再成为某个身份的专属。
这就是剑客今天要说的士兵退役待遇的一个新变化、新动向、新趋势:淡化身份重看贡献,实现军人退役待遇整体发展。
如果说只是退役安置方式的一个变化。
剑客是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的。如果我们仔细了解梳理这些年关于军人特别是士兵退役方面的政策规定,你会发现这样的变化真不是个例,而是一个常态。
双军人规定。关于双军人安置地的选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有相关内容,但是明确的是只有双军官才适用。
而相关士兵的规定中,并没有对军士“双军人家庭”安置地选择进行明确。
现在无论是《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还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都对双军人家庭的范围进行了延伸,明确有军士的“双军人家庭”享受和“双军官”家庭类似的待遇:夫妻一方为军官,另一方为当年符合安排工作、逐月领取退役金、退休或者供养条件的军士,双方或者一方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可以在任何一方的部队驻地、原籍、入伍地或者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
夫妻同为军士的,双方或者一方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可以在符合随军条件一方的部队驻地安置。
关于退役制度。前段时间,《士兵退役工作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但如果大家还记得话,涉及军官的制度规定中,有一个规定叫做《现役军官退役暂行规定》。当时就有士兵问,军官有了自己的退役规定,士兵会有吗?果然没让人失望,士兵也有了。
关于安置编制。以往的工作实践中,士兵主要是安置到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单位和公务员编缺乏相应机制。
有人说,为什么只有军官才能到行政单位,而士兵却不能?他们也希望有一样的权利和机会。
于是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也赋予了士兵获得行政编、公务员身份的机会和途径: 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择优选拔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基层政权建设要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录用计划,择优选拔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考察时注重了解服役表现。招录岗位可以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捎带的,连大家期待的管理岗、专技岗的问题也得到了解决:对安排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应当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特长等,合理安排工作。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安排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
还有安置标准条件上。以逐月为例。军官的标准主要是军龄和干龄,士兵的主要条件是军龄和士龄。而干龄和士龄的基本理念是一样的,是不看身份看贡献,以实际服役时间为准。
而对比之前关于安排工作的条件标准,你会发现士兵和军官的条件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而在逐月的标准上,士兵的标准无论从形式还是理念,都和军官极度相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如果还要列举,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可以看出,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相关退役制度的建立完善,退役军人的待遇制度理念也逐渐发生着变化,士兵退役待遇向军官靠拢,军官、士兵的退役待遇齐头并进发展成为了一个基本趋势。
以往界限分明的退役待遇,现在这样的界限还是有,但是明显少了,更多的是以“退役军人”为整体的内容。
即使很多时候是分开表述,但是背后的理念和标准体系,却是基本一致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变化?剑客认为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
一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成立让变化成为必然。以往军官的退役是由人社部门负责的,士兵则是由民政部门负责。不同的部门,高下立判。
而现在统一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也就有了统一发展建设的基础。
二是退役安置工作整体建设的需要让变化成为必需。
虽然军官、士兵在军营里的定位和岗位不同,但都用自己的方式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所以在安置待遇上的公平公正,也是对所有付出奉献军人最大的尊重。
之前只有军官能自主,士兵不能自主的时候,部分士兵其实心里是有想法的。而现在通过相应制度规定的完善发展,让退役安置以“退役军人”的整体形象出现落实,给所有依法退役的军人都有了同等的选项和机会,这对于提升安置工作的获得感,提升退役军人的幸福感,以及安置工作的建设发展来说,有着积极的意义。
三是尊重士兵、更好保障士兵退役的需要,让变化不再是偶然。士兵是军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以往在退役安置的时候,对于士兵的安置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这也就出现了“官兵不一致”“官有兵没有”的现象。剑客认为,这种现象,其实无意中忽视了士兵的奉献和价值。所以现在退役安置的变化背后,也是对士兵价值地位的肯定,是对他们付出奉献的尊重和认可,更是对他们退役生活的帮助和保障。小小变化,对于士兵意义不凡,胜似千言万语。
当然对于这样的变化,我们需要理性对待。
虽然在安置待遇上,士兵和军官的差距越来越小,但是这不代表会是绝对的平等和一致。
由于军官、士兵定位的不同,担负的职责使命任务的不同,贡献也有大小。所以追求绝对的步调一致,追求绝对的退役待遇官兵一致,也是不现实不科学的。
同时,对于这样的变化,我们需要给予一定的耐心和信心。
一方面,这样的探索和变化,是这些年才有的,所以必然还在探索之中。我们要有耐心,慢慢来。
另一方面,给予退役军人更好的保障,让服役贡献和退役待遇挂钩,同时淡化身份属性强化贡献属性,也已经逐步成为社会共识。
对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未来,我们要有信心,一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