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我在杭州灵隐寺的照片。
在这期间,我认识了我前夫。前夫家当年住上海马当路(也就是现在上海新天地),家里是做服装生意,开制衣厂的,那年他去闵行一年一度的庙会上赶集,路过我摊位,一眼就看上了我。从那以后,他每天来我摊位吃饭,让我给他摊大饼。他喜欢吃香肠,我就专门给他在大饼里加切成片的香肠。
(资料图片)
我在马当路家门口拍的照片。
结婚后,一开始我们跟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他们家老房子在马当路。那个房子二楼以上全是他家亲戚,公公的弟弟妹妹们。上海里弄的老房子有分“前楼”、“后楼”之类的叫法,前楼是一栋房子最好的房子,我们就住前楼。跟前夫在一起后我就把饮食店交给了父母,跟着他在上海开厂做生意。他家衣厂在柳林路和桃源路路口,主要是加工衬衣裤子羽绒服一类。我们进了八仙商场柜台,做起了羊毛衫批发生意。那时候的柜台都是临时活动房,我家柜台在一排摊位的最里面,但我家一直生意都是最好的,因为我很擅长招揽生意。摊位最外面往往人多得挤不进来,上海行话叫“包口”。为了招揽客人进里面,我需要一天到晚地大声吆喝,我直到现在声音都很哑,就是那时用嗓过度留下的问题。我们摆摊的同时,那条街后面就在成规模地改建,八仙商场之后又改名柳林大厦。其实一开始大家都是在门口摆摊,后来才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改造,一点点搬到了商场里。
我和前夫在浦东家里的合影。
其实刚结婚的时候还是我前夫摆摊,我每天中午去给他送饭。有一天过去发现他不在摊位上,然后遇到客人上门问:“你衣服什么价钱?”我说:“23块。”客人说:“你的衣服会不会尺码太小了?”我说:“不会,你看我肚子都这么大了,我一个快生了都孕妇都能穿,你家兄弟姐妹不可能肚子比我还大,肯定能穿。”这个客人是从外地过来批发衣服的,那天我成功说服了他,一下午卖出去好几百件羊毛衫。前夫回来后一直夸我是个天才。从那以后,我前夫就再也不摆摊了,让我摆摊。我身高165cm,做服装生意需要穿衣服好看,所以我每天都打扮得很漂亮,用不同装束不同首饰来吸引客人。
我25岁时的照片.
我做生意也有一些销售的诀窍。比如客人如果说你穿这件衣服好看是因为化了妆,我会说这不是化妆的问题,你回去把头发梳梳好,再穿个带跟的鞋,搭配一下就会很漂亮。那个年代千万不要说“高跟鞋”,当然高跟鞋漂亮,但万一人家没有高跟鞋呢?销售时说话不要说死。别人问搭配,可以说里面衣服要搭配净色,白色、蓝色、绿色什么都可以,千万不要说里面衣服不要穿太花,不要把人家框死,框死人家就不要了。当年我们一天营业额最高能做到十几万,平均80块左右的毛衣,高峰期一天能卖出2000件。那个年代的十几万是什么概念?我的钱都不是用手点的,都是用做衣服那种木尺子量一下。因为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真的没力气点钱,当时流通货币主要都是10块,1000块一刀,一共100张,我就拿把尺子大概量一下。我们跟公婆在一起住了六年,一大家子人住一起,毫无隐私。我很想买房,但当年上海几乎没有商品房买卖的渠道,不是你想买就能找到房源的。1988年左右,我参加了一个房地产展销会,后来开始有了商品房自由买卖的通道。那时候我们手头有80万现金,我想买一套永嘉路的50万的别墅,被老公以生意要用钱给怼了回去。我们在梅陇的锦江乐园买了套房子,一室一厅50多平方,花了6万块。当年买房没有房产证的概念,就是一个合同。但住新房那边也不方便,那时候家里有两辆摩托车,有时候我们俩骑车回去想过过二人世界,浪漫一下,结果因为房子空置俩礼拜需要打扫卫生,打扫完太累就只能睡觉了。
女儿两岁生日时的照片。
和前夫、女儿一起,在妈妈的小饭店吃饭。
我们做羊毛衫生意主要集中在秋冬季节,有现金流进来,就很有钱。做批发生意主要集中在早市,下午我一般就把店丢给营业员,自己跑出去买买买了。前夫不是个浪漫的人,我找他去看电影,电影还没开场他就已经睡着了。但他非常舍得给我花钱,只要我开口说老公没钱了,他马上就能给你一刀,那时候一刀就是1000块。当年上海九江路专门卖广州过来的走私货,都是名牌。我基本上什么贵什么好看就买什么。非常时髦的兔毛加钉珠衣服,六七百一件,鞋子四五百一对。我还有一件貂皮大衣,袖子上配的狐狸毛,在上海时装公司买的,出口国外的走秀款,那个年代就花了9000块,现在看款式依然很经典。那是什么年代啊,喜欢的东西我说买就买,经常跑到淮海路、南京路,买钻石、买项链、买耳环。
我年轻时候买的出口走秀款貂皮大衣,当时花了9000块。
我们赚了不少钱,前夫开始在外面交上了一些不好的朋友。当年去进货80%都是男人,大家要抢货配货,很辛苦。毛衣都是半夜出货,在等货的过程中一帮男人就在那里赌钱,有时候货还没有出,前夫钱已经输完了。梅陇的房子很长时间都没人住。老房子马当路路口有家中介公司,那会儿还不叫房地产中介,就叫“置换房子”。人家说:“你房子不是在那空着?可以租出去,能租500块一个月。”我想着挣500元也很好,就去看我的房子,结果发现已经被卖掉了。我去敲门,才知道我前夫跟他们说,他老婆出国定居不回来了,所以要把房子卖了。我俩为了这件事一顿吵架,但后来我也原谅了他,那个房子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是多少钱卖掉的,反正都赌钱输掉了。
28岁那年,我和女儿在锦江饭店的合影。
之后第二次,是我在工商银行给女儿存了一张存折。那时候马当路老房子我们住的地方也就十几平米大,我二十几岁什么都不懂,就把存折直接放在了五斗橱里,然后存折被他拿走,钱领出来又输光。
生意越做越大,后来我们进了柳林大厦做生意,进场就付了30万保证金。当时上海中百一店(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对面有一块空地,柳林大厦的老板准备去那置换物业做投资,所以准备把柳林大厦的资产卖掉。出柳林大厦拿回30万押金,这笔钱也被我前夫拿走,不了了之。
类似事件一次又一次上演,我太年轻,一次又一次原谅了他,给了他无数次回头的机会。我是很爱浪漫的人,当年是真的嫁给了爱情,我也不在乎钱,因为我自己会赚钱。
女儿五六岁,开始学钢琴,我也跟着玩一玩。
那期间我们又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在浦东的东昌路东园一村,另一套在徐家汇天钥桥路和零陵路路口上,正对着上海体育馆。我买房子投资都只买市中心,因为我觉得不管怎样,市中心的房子价格是不会跌的,因为知道前夫的问题,后面买的这些房子都是写的我的名字。
那些年我们活得非常光鲜亮丽,30岁生日的时候,我前夫在上海七重天宾馆包场,包下了整个七楼给我过生日。七重天当年是上海最奢华、最地标的一个地方,我们请了所有生意上的朋友,还有当时有名的滑稽戏演员王小毛演出,美国朋友又给我请了歌手驻唱,一时风光无限。
30岁生日宴会,前夫在七重天给我包场庆祝。
但这样风光的生日宴我再也没有做过,37岁那年,我终于下定决心要跟前夫离婚。那时候前夫经常在外面好些天不回家,回家就是换一套干净的衣服,然后转头又出去赌。他老家高桥的房子、马当路的老房子都遇到拆迁,拆迁费也都被他拿走了。我们做羊毛衫生意,一到冬天就挣很多钱,一到夏天就全花光了。
这样的日子我实在受不了,精神上缺乏交流、不浪漫,物质上害怕再受穷。
我提出离婚,他一开始死活不同意,我就直接搬出去住了。最后他碍于债务,还是接受了离婚。我给了他30万,放狠话说你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我也再也不会去找你。我也不需要你给我生活费孩子抚养费什么的,一分钱也不要,我可以自己挣钱,自己养孩子,我们老死不相往来。
经商多年,我也并非一帆风顺。2000年前后,刚离婚不久,我就遭遇了一件事。嘉兴一位做羊毛衫的老板邀请我去新疆做铝矿生意,说能挣很多钱,是他朋友介绍的。他介绍了那位朋友给我,说好我们三人一起投资。当时我家还有一批羊毛衫库存,于是连羊毛衫带现金,加上一部分赊货,我一共投进去了100万。我是个直肠子性格,一下子掏出来了所有私房钱,然后朋友介绍的那个合伙人直接把钱卷走了。那时候还是年轻,太过于相信别人,所以三个合伙人甚至连合同都没签,血本无归。之后我一个人单身带着孩子,也没有生活来源,就想找大姐合伙做生意。大姐出了5万块,我们找了一个地下的小店开始做服装生意。我负责去广州进货,她负责在上海卖货。一开始手头紧张,能用来进货的本钱都不多,甚至偶尔还需要赊账拿货。我跟很多生意上的伙伴关系都很好,虽然不爱做家务,但烧菜非常拿手,经常我去到生意伙伴家就帮人做菜,或者请人家来家里吃饭。生意渐渐好起来后,妹妹也加入了进来。三年后,我们三姐妹决定分开,我分到了100万。后来我花30万买了套房子,把剩下所有钱投入到七浦路开了家新店,继续做服装批发。
我带女儿在饭店吃饭。
为了找到好的服装款式和灵感,我常常跑到上海新天地那边,找个咖啡馆,就坐着看路上往来的人。那里是上海最时尚的地方,有钱人云集,不同国家的人都聚集在那里,很适合我做市场调研。
2005年,我女儿19岁,被我送去了英国金斯顿大学(Kingston university)学时装设计。我觉得不管是有钱人还是没钱人,大家都要穿衣服,学服装设计肯定没有错。而如果要学,那当然是要去服装设计质量更高,教育质量更好,接触人群层次更优秀的地方学。
从那以后我就更没考虑过再婚,因为我有强烈的责任心,需要好好支持女儿的学业。那时候英镑兑人民币是1:15,如果我不好好挣钱,怎么保证女儿在英国的生活?我看过一个电影叫《雾都孤儿》,里面有一句话大概是:我努力一点,你就可以过上好日子。我也是这么想的,只要我够努力,我女儿就能在伦敦过上上等人的生活。我每年要出国看我女儿大概两次,后来就开始慢慢接触一些国外的东西。女儿学校有时候会有一些时装周的票,我也会跟着一起去。就算没有票,我也会在时装周门口找个咖啡馆,看看不同国家不同的时尚风情。
我在比利时同学家交流美食。
上海电视台《淘最上海》栏目来家里拍摄我做私房菜。
2018年,我英语学校同学邀请我去比利时交流美食,之后她又请我去了一个法国朋友家,那位法国朋友的丈夫是原尼泊尔大使。他们家住在法国一个很大的城堡里,占地面积十几公顷。2019年年底,这位法国朋友邀请我去她家过圣诞。在她家的城堡里住了一段日子后,就有了疫情,我就被迫滞留在了法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