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女子试用期被辞退要求 N+1 赔偿,现场给 HR 普法 " 的视频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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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一女子实录了与公司 HR 协商赔偿的过程,女子全程不卑不亢、金句频出,用扎实的法律知识,争取了最佳赔偿方案。
该女子的行为获得了大量网友的支持,引发大量网友热议——女子录下谈话过程,现场给 HR" 普法 "
2 月 22 日,网友 " 刘刘溜了 " 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 5 分 40 秒的视频,记录自己试用期被辞退后,与公司协商赔偿的过程。
她在视频简介中称:" 记录人生第一次被裁员,从来都是听说,也是头一次轮到自己身上,而且还是在试用期,不过我不怕,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身为打工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视频开头,该女子表示想要录像并且只录自己,对方却认为 " 不合适 ",于是女子提出 " 这场谈话是公开的 "" 我录像合理合法 ",录像才得以继续。
协商过程中,女子提出 "N+1" 的诉求,并表示 " 试用期和正式员工享受同等待遇 ",对方否认后,女子表示其依据的是《劳动法》第 39、40、47 条。
对话内容如下:
公司:"N+1" 的 "+1" 是什么意思?
女子:"+1" 是因为你要(提前)30 天告诉我。
公司:试用期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女子:是的。
公司:不是,是提前 3 天。
女子:提前 3 天是我通知你们我要离职。
公司:怎么可能啊?
女子:我也不傻,我都提前看了,而且我也咨询了(律师)。
随后,公司表示 " 补偿半个月 ",女子回复 " 不接受 "。公司称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按要求不给补偿 ",女子回复 " 要给书面通知证明哪里不符合条件 "" 诉求肯定是 N+1"。
公司:我们现在是协商,就是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然后签解除协议书,是算主动离职走的,没有书面通知。您刚刚说的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未转正的员工,N+1 都是我们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N 相当于公司违法解除,我们肯定不是按照这个跟您谈。
最后,女子称其最低诉求是一个月的赔偿,公司方表示沟通后再答复。
网友热议:
你给很多人做了榜样 "
有网友鼓励支持该女子
称 " 社会需要这种不妥协的人 "
你给很多人做了榜样 "
随后,针对网友 " 试用期没有 N+1 一说 " 的疑问,该女子回应道 " 单位无故非法裁员时可以索要赔偿 "" 无需区分是否为试用期 "。
值得一提的是,该女子在视频中的观点也被部分网友称为金句:" 公司决策的问题凭什么由劳动者买单 "" 协商时合理索要一个月赔偿还会被道德绑架 "" 真心希望拥有同一种思维的人可以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 等。
律师分析:
当事人做足了功课,
对劳动法 " 融会贯通 "
律师分析称,在本事件中该女子对法律 " 融会贯通 ",她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N+1" 的补偿,并没有任何过错。
本事件之所以会引发关注,可能因为一些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的强势辞退以及不愿补偿时,多选择忍气吞声,这也提醒一些劳动者,在面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强迫劳动者辞职时,要大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
那么,试用期被裁员到底应该赔偿多少呢?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陈治恺、律师袁剑瑜告诉记者,试用期拿到 N+1 赔偿,即 1.5 倍月薪的赔偿比较困难,即便企业违法解除也是赔偿 2N,即 1 个月工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是 N 以内,还是 N+1、N+2,都是可以的。
来源:整理自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