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萱小蕾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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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人与人走得太近是一种灾难。
曾经认为这话没道理,或是太夸张。不是说人与人之间就是要来往才有感情吗?
后来才明白,这个来往是有次数的,是有频率的,是自由的。
是彼此都想见面时就见面,不太想见就不见,哪天不想见了就不来往就好。
这样的关系自然轻松自在,但是世上还有一些关系是必然地近,近到朝夕相处,近到没有距离。
比如亲情,比如婚姻,比如爱情。
这些关系听起来很温暖,是带着爱的,对于从众的人类来说,这些关系仿佛是必需的。
的确,很多人从这种感情中收获了温暖,伴侣,依靠,鼓励,帮助。
还有一些人从中收获了利益,或是各取所需,互惠互利。
不过这些收获之外,还有很多负面的东西存在,比如争吵,打闹,仇视,积怨,矛盾,摩擦,甚至反目成为敌人。
其实即使是好的感情关系,也难免有发生矛盾的时候,如同人们说“舌头和牙齿还会打架”一般。
但过后会和好,那也算是幸运的事。或者说,即使争吵闹腾,遇到大事时,还是心向着彼此,拧成一股绳一致对外。
而这些摩擦,多半也是来自相处时间过长造成的,也就是上文所说的“走得太近”。
因为太近,所以随时可以见到对方的缺点,随时可能觉得这里那里不满意。
按理说,即使不满,大方向上还是有感情的才对,还是有温暖的一面才对。
可惜的是,还有很多人是无情无义的,是自私自利的,甚至是残忍可怕的。
于是才会产生那些因为矛盾下狠手的事情,因为自私和利益而毫无感情剥削对方的情况。
在我的某一篇文章下面,看到这样一段留言,事件的主角是个女孩,下面是她自己的经历:
“我打工十几年,工资发了都是直接打给父亲的。然后弟弟结婚生孩子甚至日常生活、都是用我的钱。而我结婚时,他们只给了我几千块。我结婚后,他们还是经常在我面前哭穷,要我继续给钱救济他们。后来我的婚姻也不顺利,前夫经常打我,还变心过好几次,婆家合伙逼我净身出户。忍无可忍的我只能离婚了,但父母没有一句关心担忧或鼓励的话,反而是恨我离婚让他们丢人。那时的我身无分文,找他们借500块都不肯,后来是我打工那里的老板预支了工资让我租房。从那之后,我心冷了,一毛钱都不再给我父母家了,我把打工赚的钱存下来,买了个40平米的小单间,每天很努力地挣钱,也很努力地好好生活。后来回娘家或是走亲戚,他们都不喜欢我,我妈表面装作亲切,背后就说我回去干啥,他们根本不欢迎。再后来,他们又让我把房子拿去做抵押贷款10万给我弟弟做生意,我没同意,然后他们就不再搭理我了。我觉得,我不想也不必再回那个家了……最后说一句,我不是他们亲生的,我是奶奶抱养的。”
看完她的经历,有点心酸,毕竟即使不是亲生的,在一起生活几十年,也应该是有感情的。
可惜这对父母对她似乎毫无感情,只想利用她为家庭做贡献,没有贡献了,也就失去价值了,也就不想理会她了。
估计很多人会说:这种情况可能是自作自受,因为“扶弟”所以才被离婚吧。
或者说,因为娘家一要钱就给,所以才被一直压榨吧。
其实她前期一直由着娘家要钱、一直给他们钱的行为是可能理解的。她知道自己抱养的,本来就会有一种怕不被喜欢的潜意识。
所以她应该是从小就学会了讨好父母,有了弟弟,更是能看出父母更在意弟弟,所以也会下意识帮弟弟,以得到父母的喜欢。
可惜的是,这是个无底洞,并且没有感恩之心,也对她没有体恤和温情。
有利用价值,可能就应付一下,哄一哄,没有利用价值了,也就不装了。
所以给了那么些钱,就当是报答养育之恩了,想必她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好在她还是清醒又努力的,知道从那个家得不到回报和温暖,得不到爱和认可,所以自强自立去过自己的生活。
她后来的选择和结果,也算是让人有点安慰了。
只是她肯定也会觉得难过和遗憾,毕竟有父母家人的人,就像是有后路,有退路,有港湾,走再远,活再累,也会因为有那些亲人的存在而安心。
但菲利普说:“勇敢的人随遇而安,所到之处都是故乡。”
从家庭里得不到心灵寄托和人身帮助,那就自己随遇而安吧,只要勇敢一点,哪里都可以成为自己的故乡。
爱默生也说过:“明智者四海为家,地球是他的壁炉,蓝天是他的客厅。”
所以,大后方没有了人,那就自己安置一个家,自己在这个家里生根,能发芽就发芽,不能发芽,就四海为家。
人是可以在任何一个地方活着或死去的,其实也没啥大不了的,就当是运气不好,所遇非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