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是否可以自行选择,有何影响?”
“能否同时缴纳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
为解答市民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疑惑,12月13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华商报》社开展“全民参保面对面”直播宣传活动第二场,我们走进西安市长安区五台街道星火村,用走村访户的直播方式与村民聊聊他们关注的养老问题。
(相关资料图)
●问题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西安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杨玉生:凡本辖区户籍,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不含在校学生),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题2: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能否自己选择,有何影响?
长安区城居保参保科科长孙宝:长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参保设置了多个档次,分别是每年缴费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9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最后,养老金的发放是根据缴纳的总数而定,交的越多,领的越多。
●问题3:马上就60岁了,还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或者只交了一两年,现在缴纳还来得及吗?
孙宝:来得及!对于已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如果缴费年限不足,可以申请补缴中断年度保费,但是补缴不享受财政补贴,并且养老金由补缴次月开始计发。如果还没有满60周岁,也可以先缴费再补缴,并且60周岁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仍可享受财务补贴。但是已经领取过养老保险金的参保人不允许再进行补缴。
●问题4:能否同时缴纳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
杨玉生:同时缴纳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没有意义,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这两者不能同时受益。如果同时缴纳了城乡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那么在结算养老金时会把其中一份养老保险原数退回。如果想多缴纳养老保险,可以去缴纳个人养老金。
●问题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转移接续?
孙宝:按照目前的政策,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我们给大家的建议是职工养老保险优先,不要轻易接续。
●问题6:户籍地发生变更后养老金如何领取?
长安区人社局党组成员王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户籍地规定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养老金由原户籍地养老机构继续发放。
>>直播提醒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启动实施,西安等36地先行落地。个人养老金有什么作用?百姓怎么参加、如何购买?
如果对这些问题有疑惑,敬请关注“全民参保面对面”直播第三场,我们将重点为大家解答个人养老金方面的疑问。
华商报记者 肖琳 权曼/文 强军/图
实习生 赵正发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