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袋冰糖,发现居然过期了41天。”王先生没想到,自己在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与成吉思汗大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华联超市(以下简称华联超市成吉思汗广场店)买到了过期冰糖,而且已经过期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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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称,2022年12月20日,他与同事路过华联超市成吉思汗广场店时,去买了一袋冰糖和一盒口香糖,结完账后王先生发现,自己买的冰糖居然是过期食品。
一袋冰糖过期41天
“我也是没想到,这么大的超市会出现这种问题,当时我就和同事去找该店的负责人,想提醒他们及时清查货物,以避免出现过期食品流通到市面上的情况,但工作人员回复说负责人不在。”王先生说。
在王先生提供的售货小票上记者看到,该小票抬头为内蒙古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哲里木路分公司,日期为2022-12-20,该冰糖名称为福临门优选单晶冰糖,售价为7.9元。而在该袋冰糖的外包装上记者看到,该冰糖保质期为18个月,生产日期为2021年5月9日。到王先生2022年12月20日购买时,该冰糖已过期41天。
超市:未及时下架导致
1月3日,记者就此事来到华联超市成吉思汗广场店,向该店陈海波经理了解情况,陈经理查看过冰糖和购物小票后,经过核实,确认该冰糖确实是超市售出的,随即表示此次售出过期冰糖,主要是因为疫情期间,超市停业两个月,恢复营业之后,工作人员未及时将过期商品下架导致的。超市已将未出售的冰糖按照报废流程做销毁处理。
陈海波经理表示,经超市核对,此次只卖出一袋过期冰糖,并表示是超市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超市愿意按照《食品安全法》赔付消费者500元人民币。
而对于超市对此事的处理方式,王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打算收这500元,也不打算换其他冰糖。“我只是想要提醒超市不能有麻痹意识,一定要及时盘点清理过期食品,不能因为客观原因就让过期食品流通到市面上,这对消费者是不负责任的。”王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