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执行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生效确认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对方公司的工商信息和资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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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权人应该在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被执行人财产在外地是否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执行?
若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4.都有管辖权的执行法院,管辖发生冲突怎么办?
立案时间在先的法院有管辖权。
5.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担保人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主债务人?
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担保人承担责任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主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6.如何确定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被执行的财产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的所在地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为股权或者股份的,该股权或者股份的发行公司住所地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住所地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为到期债权的,被执行人的住所地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
7.商事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法律文书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的裁决书或调解书,需要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可向债务人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还可以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申请。符合条件的,经批准由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8.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应当由哪个法院进行处理?
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9.支付令、确认调解协议案和实现担保物权案的裁定,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支付令、确认调解协议案和实现担保物权案的裁定,可以向作出此法律文书的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向作出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1.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认为受理执行法院没有管辖权的,是否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该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由执行审查机构审查处理。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11.当事人应当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多少天内提起诉讼?
三十日内
12.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但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该怎么办?
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已履行的部分应扣除),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13.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财产承受人或受益人为被执行人?
不可以,应另行提起撤销权诉讼。
14.外国生效的裁判和仲裁裁决是否可以在我国申请执行?
如果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则可以在我国申请执行
15.提交执行申请书后,法院仍未执行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6.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怎么办?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驳回撤销申请的,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17.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该自然人的财产代管人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
18.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等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该自然人的遗产管理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其他因该自然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19.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但该申请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20.生效法律文书确定该权利主体是自然人的,但该自然人和其配偶在申请执行期间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将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21.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后依法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主体、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虽然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但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承受主体,该主体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22.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立,依据分立协议约定承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权利的新设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
23.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清算或破产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第三人,该第三人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
24.受让债权的第三人能否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