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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消息12月5日下午,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东方市特殊教育学校原党支部书记、校长陈某锋涉嫌受贿罪一案。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陈某锋利用担任东方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陈某、黄某文谋取利益,收受二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11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锋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锋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该案将择期宣判。
东方市纪委监委组织东方教育系统共8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过程秩序井然、程序规范,被告人陈某锋的“现身说法”,给庭审现场旁听人员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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