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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法庭上,徐某对自己开“斗气车”的行为懊悔不已。
今年1月,徐某驾车等红绿灯时,认为前车起步慢而心生不满,为泄一时之愤,他在公共道路上与被害人范某驾驶的车辆高速竞驶。在对向车道来车时,徐某故意踩刹车,阻碍被害人范某驶回正常行驶的车道,最终致一人死亡、三人受伤、两车受损。
警方提示,开“斗气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交通参与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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