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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速看料】滨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构筑医患矛盾“缓冲区”

2022-09-29 2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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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樊岩峰李俊哲记者赵旭


【资料图】

“维护医患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走进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16个大字映入眼帘。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1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自成立11年来,共接受群众咨询4169人次,受理调解医疗纠纷724起,其中赴现场紧急处置化解纠纷168起,调解成功率97%,累计赔付金额3058.26万元,调解后反悔率为零,调解回访满意度99%。滨州市医调委先后荣获“滨州市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人民调解员获得“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近年来,滨州市医调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构筑了医患矛盾“缓冲区”,有效根治了医疗纠纷领域的“疑难杂症”。近五年来,滨州市未发生一起“医闹”事件,“有医患纠纷找医调委”已成为解决医患矛盾纠纷的社会共识。

落实“四项保障”,确保调解公平公正

制度保障。滨州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任组长的医患纠纷预防与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市政府制定出台《滨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处办法》,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医疗责任保险处置医患纠纷”模式奠定法制基础。

经费保障。滨州市政府将市医调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调解员工作补贴、办公用房租赁以及日常工作经费等。医患纠纷人员调解不收取医患双方任何费用,最大程度降低群众负担,保证了医调委的中立性和调解工作的公平性、公益性。

人员保障。滨州市医调委积极调整人才队伍架构。目前,共有工作人员8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名,他们是由法院、公安、卫生行业中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退休老同志组成。助理调解员4名,是由法学专业毕业的年轻大学生组成。每起纠纷案件由2名调解员与1位助理调解员负责,在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上实现了优势互补。

专业保障。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责任认定专家库,遇有专业性强的医疗纠纷时,市医调委依托专家库中相应专业专家的技术力量,请专家会诊把脉,评价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同时,聘请律师担任顾问,遇有特殊案件一同参与讨论。

坚持“四项机制”,确保调解流程规范有序

滨州市医调委在调解纠纷中始终坚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原则,将责任认定作为纠纷调解的重要依据,调解中绝不“和稀泥”,确保调解的公平性和中立性;同时坚持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本着“互让互谅、自愿达成”的原则,促成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尽快平息纠纷。正是始终坚持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让市医调委获得了医患双方和社会的充分信任。

为此,滨州市医调委坚持四项工作机制:一是责任划分制,每起纠纷都请专家提出评定意见,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分析划分;二是案件负责制,做到每起纠纷自始至终每步工作责任到人,并建立案卷评分、奖惩制度;三是立卷归档制,为规范接待、立案、询问调查笔录和调解文书制作及案卷管理程序,派员到法院专门学习案卷制作、归档流程,做到每步工作都留“痕迹”;四是案件讨论和协调制度,每周一定期对所要调解的纠纷进行案情分析讨论、确定调解方法及注意事项、赔付数额,并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进行协调,确保调解顺利、赔付及时。

通过建立完善的受理、立案、评定、调解、理赔等机制,在医患矛盾产生初期就第一时间介入,将医患双方引入调解程序,构筑医患矛盾的“缓冲区”,在最短时间内将医患纠纷从医疗机构平稳转移出来,使纠纷在院外化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创新调解“三项模式”,实现“诉、调、赔”优势互补

一是“诉调对接”模式。医患纠纷的化解,需要医与法的有机结合才能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和调解。自2019年起,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滨城区人民法院开展了“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对于医疗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先进行专业化调解,调解不成再行立案诉讼审理,实现了医与法的优势互补,形成了调解工作“合力”,既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又避免纠纷矛盾升级。自开展以来,市医调委已成功化解诉前调解9起,有效保障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是“保、调、赔”联动模式。随着医疗责任保险的推行,目前滨州市二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加入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机构遇到医疗纠纷同时向保险公司和医调委报案。调解过程不仅要化解医患矛盾、稳定社会秩序,而且要求对每一起纠纷做到三明确,即明确责任划分、明确赔偿标准及事项、明确赔偿数额。市医调委对每起调解案件做到保险公司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定期协商,确保调解和理赔的步调统一,赔偿及时到位。

三是“调防并重”模式。市医调委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努力做到关口前移,充当“三员”,做好医疗纠纷的源头预防。一是充当信息员,定期进行案例梳理分析,向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纠纷预防建议,为源头预防当好参谋。二是充当宣教员,根据实践经验定期进行总结,开展指导培训,为医院预防纠纷发生敲警钟,促使医院树立长期、牢固的防范意识。三是充当普法员。调解员甘做群众的倾听者、稳压器和出气筒,通过理、情、法的说教,帮助他们分析原因,释疑解惑、梳理思路,明确法律责任,使其达到理性依法维权,化干戈为玉帛,避免患方误入违法犯罪的歧途。

“剑拔弩张来,心平气和走,这是医患双方来到我们医调委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的工作常态。”滨州市医调委办公室主任王国明如是说,“通过我们的工作,有效化解医患纠纷,既是对广大群众健康权益的负责,也有利于维护正常有序的医疗秩序,更是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要求,我们决不辜负各级党委政府的期望和重托,在人民调解这个岗位上尽职尽责,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

多年来,滨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用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做好每一次纠纷调解,创新“医调”新机制,在医患矛盾化解的广度上“做加法”,在医患矛盾化解的深度上“做乘法”,赢得了群众充分信赖,架起了医患双方的“心桥”,为维护我市医患关系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滨州贡献了一份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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