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海的王某与凌某某夫妻二人在周大福网店内,共花费约4万元买下12件黄金首饰,这些首饰与日常销售价格相差约20.91万元。
近日,该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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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原告深圳周大福在线传媒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依法撤销被告王某与凌某某于2021年1月16日生成的相关网络购物合同。
原告称,2021年1月16日,原告系统技术人员操作错误,将系列黄金饰品的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日常销售价格。被告王某与凌某某于当日按照天猫平台上错误的价格在天猫平台上订购了日常销售价格总计约25万元的黄金饰品。
次日,原告通过天猫平台客服与被告沟通联系,并告知价格系技术人员操作错误,要求撤销订单。嗣后,原告又多次联系被告,并于2021年1月19日及20日赔付原告500元。
现原告认为,原告意思表示错误,导致合同订立存在重大误解,且合同履行显失公平,将造成原告极大损失,故诉请要求解除双方合同。
被告王某与凌某辩称,原告主张的12个订单系依法订立,合法有效,应继续履行,且具备履行的可能性。本案的12个订单订单是原、被告在真实意思表示下达成,且原告要求撤销订单的主张已超过90天,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从原告采购的价格和实际在售价格看,原告于2021年1月16日,将涉案黄金饰品的价格标注为远远低于采购和实际销售价格的行为,明显不符合正常的商家销售行为。
原告本次被异常设置价格的黄金饰品款式数量亦不在少数,可见原告并非故意虚假标价欺诈消费者,王某夫妻也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原告存在低价促销的行为。且原告事后向其表示歉意并进行赔付。
最终裁判结果为,撤销双方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
九派新闻记者辜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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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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