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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者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获悉,近期,浙江、江苏、湖南、黑龙江等地接连发生醉驾肇事导致的交通事故,伤亡惨重、影响恶劣,肇事驾驶人被严肃查处。正值中秋小长假,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人,吸取事故教训、切勿酒后驾车。
8月3日零时25分,左某驾驶轿车行驶至浙江省嘉兴市境内沈海高速公路上海方向1376公里加300米处时,追尾碰撞前方一辆重型货车,造成轿车内3人死亡、1人受伤。经检测,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8毫克/100毫升。
8月15日1时许,赵某驾驶轿车行驶至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港南路时,与前方一辆重型半挂货车相撞,造成轿车内4人全部死亡。经检测,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毫克/100毫升。
9月2日23时52分,肖某驾驶轿车行驶至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珠山公园东门附近时,追尾碰撞谢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谢某衣裤被卡入轿车左前角,肖某驾车逃离现场,拖行谢某约2100米,造成谢某多处严重受伤。经检测,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5毫克/100毫升。
9月5日12时30分,韦某驾驶轿车在黑龙江省兰西县兰西镇正阳南大街行驶时,遇黄灯加速通过路口,追尾碰撞一辆电动三轮车后又撞向正在过马路的3名行人,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经检测,韦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毫克/100毫升。
“有安全,更团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作者:傅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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