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与雇主是雇佣关系,但又与一般的雇佣关系有所不同,二者多年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虽然不是亲人,却一定会产生深厚的感情。直到其中一方“背叛”,这种关系就会戛然而止,撕破脸的双方往往以互揭老底的方式来伤害对方。但今天笔者要讲的这位雇主,却在小保姆盗窃自己财物后,面临十年牢狱时,积极奔走,出钱出力帮她减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2003年11月19日上午10点,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在进行一场公诉案,被告人是仅有24岁的女性石玉芬,她是受害者家中的保姆,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非法占有了雇主的财产,总价值高达10万元。
经过详尽的法庭调查和庭辩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保姆石玉芬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一审判决书宣读完毕,法官按照惯例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石玉芬闻言,早已泪流满面的她不住地摇头,嘴里带着哭腔反复的说:“燕姐,我对不起你!”
这时候,旁听席却站起来一位老太太,她怀里还抱着一个几个月的女婴,她坚定地对石玉芬喊道:“闺女,你一定要上诉,我和你燕姐一定会帮你!”随后,老太太又拿出来一万元现金交给法庭,她想替石玉芬交罚金。
见到这一幕,在场的很多人都深感意外,因为这位老太太的身份他们都知道,正是此案受害者燕姐的母亲,小保姆盗窃雇主燕姐的财物,燕姐的母亲不仅没有当庭谴责,反而拿出一万元为小保姆石玉芬交罚金,还口口声声劝她要上诉,这是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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