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欢迎关注国企改革先锋号:混改风云(ID:kccbest5584)
文|刘斌(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访美学者,知本咨询首席国企改革专家)
编辑|亿亿
当前,持股平台已经成为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主流方式。根据《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 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133号文件)的规定,“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 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
一家国有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少则有数十名核心岗位员工参与,多则数百位员工参加,他们通过出资等形式获得了企业一部分股权,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力。
但是,如果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的形式,形成间接持股的模式,如何通过这些不同类型的平台来行使权力?同时,持股平台又如何有效开展持股员工流动
133号文件规定,“员工所持股权一般应通过持股人会议等形式选出代表或设立相应机构进行管理。该股权代表或机构应制定管理规则,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维护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政策很清楚,持股平台需要一个所谓“持股人会议选出的代表或者机构”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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